本會總幹事王秀容出席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會議 倡設恆常機制處理外籍傭工遭遇性暴力問題

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總幹事王秀容於昨日出席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處理家庭暴力及性暴力的策略和措施小組委員會會議時強調,慘遭性暴力的外傭不單身心重創,並需面對一連串的生活問題,包括報警求助,她們會失去工作,甚至連住宿、膳食及醫療保障也一併失去,故促請政府設立一站式恆常機制,統籌相關部門,包括警務處、勞工處、社會福利署及入境處的工作,避免受害人周旋於各個部門,重複講述痛苦經歷,加深傷害,並讓受害人享有真正的保障和權益。

就外傭遭遇性暴力問題,多個政府部門協調不足的情況如下:

  1. 入境處及警務處 :不幸被僱主性侵犯的外傭,報警求助後,她們會失去工作,找到新工作後,她們又需要向入境處提出申請,但是入境處及警務處缺乏完善的協調溝通機制,讓外傭向入境處呈交資料時,雖然有關的資料足以證明受害人因被性侵報警求助及已失去原有的工作,但入境處審批程序仍然冗長,動軋需2至3個月,待入境處批核有關申請時,新僱主已另聘了外傭。更甚是入境處需要受害人重新錄取口供,讓受害人重覆講述受害經歷,形成二度傷害,入境處的解釋是「警察還警察,入境處還入境處。」

    至於受害人等候上庭的留港期限,則由警方按照案件的審訊進度向入境處提出建議,但入境處通常也不跟從警方的建議,並無從得知他們的準則。例如警察建議受害人留港三個月,入境處只批一至兩個月,而每一次批核費用是190元,而大部分批核費用都由受害人支付,若排期上庭需一至一年半,受害人便可能要自行支付逾千元的費用,對於只有數千元月薪的外傭來說,申請費用實在高昂及不合理

  2. 勞工處及警務處 :外傭遭僱主侵犯/虐待後報警,算為即時終止合約,僱主亦會因此拖欠薪金或終止合約時需付的代通知金或機票金額等,歸根咎底,如警方接獲受害人求助後立刻通報入境處及勞工處作出跟進,便不會出現拖欠工資等情況,而大部份傭工因為不清楚香港法例或追討方法而沒有作出索償。因此,我們建議設立機制,當受害人報警後,警方應該在受害人同意下,向勞工處通報有關性侵事件,讓勞工處主動向受害人提供協助。

  3. 社會福利署 :等待上庭的受害人可能需要留港超過一年完成審訊程序,現時政府沒有提供任何長期的住宿及生活安排,而兩周短期住宿並不能解決問題。故此,我們建議政府為性暴力受害人提供免費長期住宿服務,讓受害人在安全的環境下接受治療,早日踏上復原之路。 我們並建議在中心內安排膳食及日用品,以解決受害人不同宗教及文化的食宿問題,而長期住宿中心也能回應受害人的輔導需要,這是入住領事館或中介機構安排的地方不能做到的,而2星期的短期住宿只能跟進法律程序及勞工事務,但未能提供足夠的輔導服務,協助受害人重建新生。


傳媒報道

星島日報(報章新聞)

標題: 團體促設機制保障外傭

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討論如何處理外傭受家庭暴力,以及性暴力侵犯的問題。有關注團體建議政府設立機制,協助有需要的外傭。

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王秀容表示,外傭遇上性暴力,要報警不單失去工作,亦會失去住宿、膳食和醫療保障。他們認為如果政府真的要保障外傭的權益,應設立一個恒常機制,去處理外傭被性侵犯的跟進服務。

另有團體指出,家傭遇到暴力後需要尋找新僱主,但入境處的審批時間長,僱主未必願意等待,要求政府協調警方、入境處及勞工署等部門。

不過,亦有團體表示,僱主有時候都會遇到被虐待及暴力對待。自由黨外傭問題關注組召集人李鎮強指出,當一些傭人想「搏炒」、偷竊或虐待小朋友時,僱主不懂怎樣處理,有時只好「啞子吃黃蓮」,有苦自己知。

報導原文可點擊這裡參閱


巴士的報(網上新聞)

標題:團體促設機制保障外傭免受家庭暴力

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討論如何處理外傭受家庭暴力,以及性暴力侵犯的問題。有關注團體建議政府設立機制,協助有需要的外傭。

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王秀容表示,外傭遇上性暴力,要報警不單失去工作,亦會失去住宿、膳食和醫療保障。他們認為如果政府真的要保障外傭的權益,應設立一個恒常機制,去處理外傭被性侵犯的跟進服務。

另有團體指出,家傭遇到暴力後需要尋找新僱主,但入境處的審批時間長,僱主未必願意等待,要求政府協調警方、入境處及勞工署等部門。

不過,亦有團體表示,僱主有時候都會遇到被虐待及暴力對待。自由黨外傭問題關注組召集人李鎮強指出,當一些傭人想「搏炒」、偷竊或虐待小朋友時,僱主不懂怎樣處理,有時只好「啞子吃黃蓮」,有苦自己知。

報導原文可點擊這裡參閱

中文報道ACSVAW2015